妇女节
1910年,德国社会学家蔡特金建议为了纪念美国服装工人的罢工应设定一天当国际妇女节。该建议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妇女社会学家会议接受,但并未定出具体日期。1917年,俄国妇女号召在2月23日罢工以要求面包和和平,抗议恶劣的工作环境和食物短缺。这天依据俄国使用的儒略历是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折合成欧洲广范使用的格里高历是3月8日。1924年,中国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三八节纪念大会。1949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将三月八日定为妇女节,该日全国妇女放假半天,举行各种仪式的纪念,祝庆活动。从此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就是国内的妇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