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了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将每年的6月25日定为中国的土地日,即《土地管理法》的颁布纪念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5周年之际(该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6次会议通过)确定土地日的目的,是告诉人们中国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国情,以唤起全民的土地意识。
1991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了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将每年的6月25日定为中国的土地日,即《土地管理法》的颁布纪念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5周年之际(该法于1986年6月25日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6次会议通过)确定土地日的目的,是告诉人们中国人口多,人均土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国情,以唤起全民的土地意识。